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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RFID的标准化

在物联网与RFID的标准体系的建设中,因为有了GS1/ISO/IEC等国际知名的标准化组织的努力协调,许多发达国家拥有技术专利的企业标准已经成功地转换成为开放性的国际标准,为RFID国际标准体系的全球应用和国际标准本地化奠定了基础。

我国物联网与RFID标准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标签(RFID)标准工作组、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资源共享协同服务(闪联)标准工作组、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产、学、研、用户各界共同发起成立了物联网标准联合工作组。

2002年组建成立的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分技术委员会,其秘书处设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条码、一致性测试、射频识别三个工作组对应国际上的五个工作组,开展了与ISO/IEC/ JTC1 SC31对口的标准化研究工作,负责全国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及应用的标准化工作。

我国虽然不存在类似EPC、ISO标准开放与企业专利协调问题,但由于RFID技术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应用规模较小;同时也存在使用频率有部分冲突、意见难以统一等技术管理问题,使得我国物联网标准的转化与制定比较缓慢。

在已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中,很少涉及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相关标准较少。已发布的标准均集中在应用层面,如GB/T 20563-2006 动物射频识别代码结构、GB/T 22334-2008动物射频识别技术准则、GB/T 22351识别卡,无触点的集成电路卡、邻近卡等。

2007年4月20日,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800/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试行规定的通知”出台,划定840~845MHz和920~925MHz为800/800MHz频段RFID的具体使用频率。该试行规定的发布,为RFID在移动商务、移动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排除了技术应用障碍,使中国RFID行业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可以有针对性的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对推进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国家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全球RFID市场以及供应链、零售业、主要产品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最近,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牵头制定了参照EPC射频识别标签数据规范TDS 1.4版本支持以下国家标准:

* 物品电子编码 基于射频识别的贸易项目代码编码规则(报批稿);

* 物品电子编码 基于射频识别的物流单元编码规则(报批稿);

* 物品电子编码 基于射频识别的资产代码编码规则(报批稿);

* 物品电子编码 基于射频识别的参与方位置编码规则(报批稿);

有工信部标准化所牵头的参照 ISO/IEC 15963-2004 标准的电子行业标准“离散制造业生成管理用射频标签数据模型”正在制订中。

参照 GS1/ISO/IEC 制定的物联网国家标准体系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RFID标准体系架构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虽然业界非常期待我们自己的RFID标准体系,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RFID标准体系架构需要有一定的产业发展的基础,国际标准的转化也需要进行许多的调查研究和试验测试,需要政府的支持,需要产学研各界的努力,还需要科学的方法与手段,任重而道远。